2021年7月6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國共產黨與世界政黨領導人峰會上的主旨講話中指出:“民主同樣是各國人民的權利,而不是少數國家的專利。實現民主有多種方式,不可能千篇一律。一個國家民主不民主,要由這個國家的人民來評判,而不能由少數人說了算!我們要加強交流互鑒,完善溝通機制、把握社情民意、健全組織體系、提高治理能力,推進適合本國國情的民主政治建設,不斷提高為人民謀幸福的能力和成效。”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是維護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廣泛、最真實、最管用的民主。”這一重要論斷深刻揭示了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屬性和獨特優勢。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大會上的講話中指出,要“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不斷提高黨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水平”。站在中國共產黨建黨百年的時間節點,一幅發展更加廣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的生動畫卷,越發清晰地呈現在世人面前。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是最廣泛的民主
“平凡鑄就偉大,英雄來自人民。”中國共產黨的百年壯闊歷程就是“索我理想之中華”的奮斗史,是“喚起工農千百萬”的團結史,更是“但愿蒼生俱飽暖”的為民史。中國共產黨自成立以來,就把為中國人民謀幸福、為中華民族謀復興作為初心和使命,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的追求是其與生俱來的價值訴求。1949年新中國成立,建立了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政權,實現了中國從幾千年封建專制向人民民主的偉大飛躍,徹底改變了近代以來中國山河破碎、積貧積弱的悲慘命運,改變了舊中國少數人統治和壓迫多數人的局面,使億萬人民真正成為國家和社會的主人。
“錦繡河山收拾好,萬民盡作主人翁。”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成功開辟并堅定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為實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確立了正確方向。人民當家作主是我國民主政治的最本質特征,社會主義愈發展,人民民主也愈發展。生活在人民當家作主的社會主義國家,公民享有廣泛的政治權利和自由,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廣泛涵蓋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等各個方面和領域。
“政之所興在順民心,政之所廢在逆民心。”“順民心”的直接體現正在于一個又一個普普通通的中國人的心聲和訴求通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點滴匯聚,上升為國家意志。我國國家政權堅持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最大限度地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在長期的革命、建設、改革過程中,已經結成由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有各民主黨派和各人民團體參加的,包括全體社會主義勞動者、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擁護社會主義的愛國者、擁護祖國統一和致力于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愛國者的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全體人民都是國家和社會的主人,都平等享有廣泛持續深入參與政治生活的權利。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是社會主義性質的民主,有效避免了資本主義民主制度代表少數人、少數利益集團的弊端。列寧指出:“極少數人享受民主,富人享受民主,——這就是資本主義社會的民主制度。”面對新冠肺炎疫情引發的肆虐全球的公共衛生危機,各國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都面臨一次大考。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的獨特優勢讓疫情蔓延得以快速扭轉,使全體中國人民得以在當家作主中得到基本的社會保障。反觀西方政治制度,從資本逐利本性出發,偏向局部利益的維護與表達,而罔顧廣大民眾生命安全,完全背離了民主的初衷和真諦。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是最真實的民主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的真實性,表現在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利有政治、制度和法律的保障。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實行人民民主,就是保證和支持人民當家作主,這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的根本政治保障。黨性和人民性從來都是一致的、統一的,黨的政策與國家法律都是人民根本意志的反映。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能夠最廣泛、最充分地調動一切積極因素,最大限度地集中社會資源、提高行政效率,切實保障人民的生存權和發展權。黨的領導是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根本保證,人民當家作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特征,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式,三者統一于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偉大實踐。
堅持黨的領導,讓中國這艘巨輪在駛向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彼岸過程中有了堅定而正確的掌舵者,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的不斷完善和發展,就是巨輪航行的力量之源。“經國序民,正其制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指出,我國國家制度和治理體系具有“堅持人民當家作主,發展人民民主,密切聯系群眾,緊緊依靠人民推動國家發展的顯著優勢”。全會同時擘畫了堅持和完善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的“四梁八柱”,包括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基層群眾自治制度等在內的一整套制度安排。這是在我國歷史傳承、文化傳統、經濟社會發展基礎上長期演化并不斷改進的結果,符合社會發展趨勢和人民根本利益,能夠保證人民享有更加廣泛、更加充實的權利和自由,能夠有效調節國家政治關系,能夠集中力量辦大事,能夠維護國家獨立自主和人民民主權利。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有法治的保障。新中國第一部憲法把人民民主和社會主義的原則固定下來。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越來越認識到,為了保障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必須加強法治建設,使民主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黨的十八大以來,全面依法治國駛入“快車道”。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法治建設要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護人民。”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將“推進社會主義政治建設”作為實現“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的重要內容,《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的建議》提出“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發展。”法治已經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是最管用的民主
選舉民主和協商民主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的重要形式,相輔相成,相得益彰。比如,在全國“兩會”這個舉世矚目的民主政治舞臺上,議案、提案和建議就涵蓋了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決策、法律法規的制定和修改、涉及人民切身利益的實際問題等各方面內容。隨著“全過程人民民主”的不斷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正結出更加燦爛的果實。
“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選賢與能,講信修睦。”在中國這片古老的土地上,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穩步發展、穩健前行。“為川者決之使導,為民者宣之使言。”為提高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的實際效果,我國不僅在國家權力機關和人民政府的組織等方面實行民主選舉,還在國家和社會治理中實行多層次、多渠道的協商民主。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協商民主是實現黨的領導的重要方式,是我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獨特優勢。”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突出強調:“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加強人民政協專門協商機構建設,發揮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獨特優勢,提高建言資政和凝聚共識水平。”實踐證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能夠保障人民有序參加國家和社會治理。
“歷史終結論”拋出后的幾十年間,西方民主亂象叢生,制度危機凸顯。以“三權分立”“票決民主”為代表的西式民主,參與決策的各方在作出決策的過程中,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進行反復博弈,繁瑣的程序會錯過決策執行的最佳時間,而且選民不能直接參與國家決策的制定和監督,民主淪為“選主”,最終陷入“議而不決、決而不行、行而不果”的尷尬境地。“履不必同,期于適足;治不必同,期于利民。”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民主不是裝飾品,不是用來做擺設的,而是要用來解決人民要解決的問題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通過對民主各環節的全方位發展,在制度程序和參與實踐上發揚民主、集思廣益,統一思想、凝聚共識,切實防止了選舉時漫天許諾、選舉后無人過問開“空頭支票”的現象。在當代中國,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斷提升,就是人民廣泛、真實、管用地享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的生動寫照。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中,我們要堅定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制度優勢充分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
(作者:江蘇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南京師范大學基地主任、江蘇省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教育部長江學者特聘教授)
責任編輯:許華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