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正義是法治最根本的價值追求,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是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保障。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們推進改革的根本目的,是要讓國家變得更加富強,讓社會變得更加公平正義,讓人民生活得更加美好。全面依法治國,必須緊緊圍繞保障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來進行。必須把社會公平正義這一法治價值追求貫穿到立法、執法、司法、守法的全過程和各方面,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項法律制度、每一個執法決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
一
公平正義是中國共產黨人始終如一的奮斗目標。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公平正義是我們黨追求的一個非常崇高的價值,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決定了我們必須追求公平正義,保護人民權益、伸張正義。”黨的百年光輝歷程,一直貫穿著對實現公平正義的不懈追求。黨團結帶領中國人民追求和踐行的公平正義,是馬克思主義公平正義觀的傳承、發展、提升和創新,是中華民族價值追求及崇高理想的耦合與集中,具有切合中國國情、扎根中國大地、入住人民心坎等鮮明特質。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廣泛,不僅對物質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的要求也日益增多。黨根據我國的具體實際,著眼于社會主要矛盾的解決,把公平正義融入執政過程,為人們追求美好生活提供重要保障。
公平正義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內在要求。實現社會公平正義是全黨全國各族人民的堅定信念和不懈追求。黨的十八大報告把“必須堅持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視為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奪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勝利必須牢牢把握的基本要求。要在全體人民共同奮斗、經濟社會發展的基礎上,加緊建設對保障社會公平正義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逐步建立以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為主要內容的社會公平保障體系,努力營造公平的社會環境,保證人民平等參與、平等發展權利。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們的方向就是讓每個人獲得發展自我和奉獻社會的機會,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機會,共同享有夢想成真的機會,保證人民平等參與、平等發展權利,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使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朝著共同富裕方向穩步前進。始終堅持和維護公平正義,既有利于推進我國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也有利于“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的實現。
公平正義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內容。社會主義法治不僅應當鮮明地體現出公平正義的特性,而且必須在豐富的法治實踐中展現出社會公平正義這一主流價值。黨的十八大報告明確提出,“倡導富強、民主、文明、和諧,倡導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導愛國、敬業、誠信、友善,積極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黨的十九大報告進一步提出要發揮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引領作用,融入社會發展的方方面面。在全社會廣泛弘揚和踐行公平正義等核心價值觀,進一步增強了廣大人民群眾對社會主義的認同感,增強了廣大人民群眾建設社會主義事業的使命感。
二
以人民為中心是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的根本立場。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是馬克思主義理論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深刻揭示了法的本質特征、價值功能、歷史起源、發展規律等根本問題。人民立場是中國共產黨的根本政治立場,是馬克思主義政黨區別于其他政黨的顯著標志。中國共產黨從誕生以來,就把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作為強大思想武器,將其同中國具體實際、歷史文化傳統、時代要求緊密結合,不斷取得理論新發展、開辟思想新境界。習近平法治思想是順應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時代要求應運而生的重大理論創新成果,是當今時代最鮮活的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公平正義是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組成部分,是良法善治的靈魂和生命。在習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法治中國建設取得重大進展,公平正義更加可觸可感,收獲的是億萬百姓對社會公平正義的更強信心。
依法保障人民權益是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根本目的。法治為了人民、依靠人民,是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也是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的必然要求。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是具有中國特色、實踐特色、時代特色的法治建設道路,是中國式法治現代化新道路。新征程上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必須堅持法治建設正確方向,深刻領會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根本要求。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必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這是我國法治區別于西方資本主義法治的根本所在。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把體現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維護人民權益、增進人民福祉落實到全面依法治國各領域全過程”。積極回應人民群眾新要求新期待,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社會主義法治實踐保障人民享有最廣泛、最充分的平等權利,公平正義得到最有力、最有效的維護和保障。
堅持人民主體地位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原則。人民是法治建設的主體和力量源泉。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全面依法治國最廣泛、最深厚的基礎是人民。”人民主體地位集中體現在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和執政追求上。依法治國的全面推進,意味著將社會公平正義與法治實踐全部環節緊密相連,既要以公平正義夯實法治的社會根基,又要為建構公平正義法治體系提供制度支撐。必須把公平正義貫穿到法治運行全過程,讓公平正義的陽光照進人民心田,讓人民群眾在法治運行的每個鏈條都感受到法律的溫度和情懷。
三
法治的精神不僅在于有完備的法律法規體系、復雜的執法工作機制,更在于公平正義精神與價值在法治各個環節中真實的體現和實現。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解決好立法、執法、司法、守法等領域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必須堅定不移推進法治領域改革”,“在全面深化改革的過程中,要進一步實現社會公平正義,通過制度安排更好保障人民群眾各方面權益”。不論處在什么發展水平上,制度都必定是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保證。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深化司法責任制綜合配套改革,加強司法制約監督,健全社會公平正義法治保障制度,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新時代立法工作踐行公平正義價值取向,綜合運用“立、改、廢、釋”并舉方式,把反映最廣大人民利益的根本問題和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以法律的語言轉化為法治建設的一個個具體目標。立法過程保障公眾的民主有效參與,在基本民生保障、弱勢群體保障、人民急難愁盼等問題上充分表達人民意愿。在立法各個環節上充分體現人民性,意味著公平正義在立法上得以實現,意味著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得以落實。
執法在整個法治鏈條中是與人民日常生活聯系最多、距離人民最近的一個環節,執法是否公平正義將帶給人民群眾最直接、具體的體驗和感受。必須通過公平執法使正義得以實現,通過公平正義使政府執法公信力在全社會得到塑造,從而筑牢黨和政府在人民心中的良好形象。心懷執法為民的信念,通過嚴格執法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特別是要著力解決執法不規范、不透明、不文明問題,杜絕各種亂執法、不執法、野蠻執法現象。加強對執法行為的監督,暢通人民群眾對執法行為的反饋渠道,綜合運用社會監督、輿論監督、司法監督等各種形式開展監督,充分發揮人民群眾對執法的監督作用,確保執法行為在法治軌道內運行。
公平正義是司法的靈魂和生命。司法正義既是一種包括審判制度和程序等在內的制度正義,更是一種追求公平、正義等法治文化元素的價值愿景。公平正義的內涵不是抽象的、空洞的, 而是具體的、現實的,是應當以人民群眾能真切感知的方式存在的。公平正義既要“看得見”,也要能被“感受到”。“感受到”生動體現司法為民的宗旨,是司法的人民性在一個個具體案件中的鮮活表達,是“以人民為中心”理念在司法領域的一個個具體注釋。使人民群眾在親歷的每宗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是確保司法公正高效權威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也是健全公平正義法治保障制度的重要標志。
全民守法是法治社會的基礎工程。法治社會的建成體現為全體人民良好守法習慣的形成。自覺守法的前提是尊重法律、信仰法治,這既離不開在立法、執法、司法層面公平正義理念得以貫徹落實,也離不開在全社會進行法治文化的培育。黨員干部在守法方面應當率先垂范以身作則,帶頭學法用法,對法律心懷敬畏,維護法治權威。應長期宣傳、大力倡導、精心培育,使守法由法治的要求轉化為人民群眾自發的習慣,使法治意識和法治文化成為厚植于心的執著信仰,成為外化于行的日常規范。
(作者單位:海南大學法學院)
責任編輯:張少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