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央人大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2021年10月13日)
習近平
2021年10月13日至14日,中央人大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出席會議并發表重要講話。 新華社記者 李學仁/攝
今年是我們黨成立一百周年。100年前,中國共產黨一經誕生,就把為中國人民謀幸福、為中華民族謀復興確立為自己的初心和使命,為實現人民當家作主進行了不懈探索和奮斗。在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我們黨在根據地創建人民政權,為建立新型政治制度積累了實踐經驗。經過實踐探索和理論思考,以毛澤東同志為主要代表的中國共產黨人,創造性地提出實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構想。1945年4月,毛澤東同志就說:“新民主主義的政權組織,應該采取民主集中制,由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決定大政方針,選舉政府。它是民主的,又是集中的,就是說,在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在集中指導下的民主。只有這個制度,才既能表現廣泛的民主,使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有高度的權力;又能集中處理國事,使各級政府能集中地處理被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所委托的一切事務,并保障人民的一切必要的民主活動。”
經過長期浴血奮戰和艱苦斗爭,我們黨領導人民建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完成了民族獨立、人民解放的歷史任務,億萬人民翻身作主,成為國家和社會的主人。1954年9月,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召開,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標志著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這一國家根本政治制度正式建立。
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堅定不移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不斷健全我國選舉制度、國家機構制度體系、基層民主制度、人大組織制度和議事規則,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煥發出新的生機活力。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立足新的歷史方位,深刻把握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發生的新變化,積極回應人民群眾對民主法治的新要求新期盼,著力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健全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加強基層政權建設,改進人大代表工作,人大工作取得歷史性成就,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60多年來特別是改革開放40多年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為黨領導人民創造經濟快速發展奇跡和社會長期穩定奇跡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實踐證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符合我國國情和實際、體現社會主義國家性質、保證人民當家作主、保障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好制度,是我們黨領導人民在人類政治制度史上的偉大創造,是在我國政治發展史乃至世界政治發展史上具有重大意義的全新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堅持馬克思主義國家學說的基本原則,適應人民民主專政的國體,有效保證國家沿著社會主義道路前進。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堅持國家一切權力屬于人民,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當家作主,把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起來,有效保證國家治理跳出治亂興衰的歷史周期率。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正確處理事關國家前途命運的一系列重大政治關系,實現國家統一高效組織各項事業,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有效保證國家政治生活既充滿活力又安定有序。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統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戰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從堅持和完善黨的領導、鞏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戰略高度出發,繼續推進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理論和實踐創新,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必須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堅持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保證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國家工作中得到全面貫徹和有效執行,支持和保證國家政權機關依照憲法法律積極主動、獨立負責、協調一致開展工作。要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善于使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善于使黨組織推薦的人選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政權機關的領導人員,善于通過國家政權機關實施黨對國家和社會的領導,維護黨和國家權威、維護全黨全國團結統一。
二是必須堅持用制度體系保障人民當家作主。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國家一切權力屬于人民,支持和保證人民通過人民代表大會行使國家權力,健全民主制度,豐富民主形式,拓寬民主渠道,保證人民平等參與、平等發展權利,發展更加廣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全過程人民民主。
三是必須堅持全面依法治國。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依照憲法法律推進國家各項事業和各項工作,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尊重和保障人權,實現國家各項工作法治化。
四是必須堅持民主集中制。堅持人民通過人民代表大會統一行使國家權力,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各級國家行政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人大負責,受人大監督;實行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合理分工又相互協調,保證國家機關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職權、履行職責;堅持在黨中央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地方主動性和積極性,保證國家統一高效組織推進各項事業。
五是必須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核心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保證黨領導人民依法有效治理國家。可以借鑒人類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但絕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
六是必須堅持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要堅持和完善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不斷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更好把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
2021年11月5日,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在北京市西城區中南海選區懷仁堂投票站參加區人大代表選舉投票。 新華社記者 鞠鵬/攝
當今世界正經歷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制度競爭是綜合國力競爭的重要方面,制度優勢是一個國家贏得戰略主動的重要優勢。歷史和現實都表明,制度穩則國家穩,制度強則國家強。黨的十八大和十九大都對加強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做好人大工作作出重要部署。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上,我們要毫不動搖堅持、與時俱進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加強和改進新時代人大工作。
第一,全面貫徹實施憲法,維護憲法權威和尊嚴。古人說:“法者,國之權衡也,時之準繩也。”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黨和人民意志的集中體現,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我多次強調,維護憲法權威,就是維護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權威;捍衛憲法尊嚴,就是捍衛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嚴;保證憲法實施,就是保證人民根本利益的實現。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活動準則,并且負有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法律的特權,一切違反憲法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和糾正。
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堅持依憲治國、依憲執政,就必須堅持憲法確定的中國共產黨領導地位不動搖,堅持憲法確定的人民民主專政的國體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政體不動搖。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首要任務和基礎性工作,也是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必然要求。要以憲法為根本活動準則,用科學有效、系統完備的制度體系保證憲法實施,加強憲法監督,弘揚憲法精神,切實維護憲法的權威和尊嚴。黨領導人民制定和實施憲法法律,黨自身必須在憲法法律范圍內活動。各級人大、政府、監委、法院、檢察院都要嚴格依照憲法法律積極主動、獨立負責、協調一致開展工作。
2019年11月2日至3日,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在上海考察。這是2日下午,習近平在長寧區虹橋街道古北市民中心考察,了解社區開通社情民意直通車、服務基層群眾參與立法工作等情況。 新華社記者 謝環馳/攝
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要完善憲法相關法律制度,保證憲法確立的制度、原則、規則得到全面實施;加強對憲法法律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提高合憲性審查、備案審查工作質量,堅決糾正違憲違法行為;落實憲法解釋程序機制,積極回應涉及憲法有關問題的關切。要健全中央依照憲法和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對特別行政區行使全面管治權的法律制度,完善特別行政區同憲法和基本法實施相關的制度和機制,維護憲法和基本法確定的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和法治秩序。地方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要依法行使職權,保證憲法法律在本行政區域內得到遵守和執行,自覺維護國家法治統一。
第二,加快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以良法促進發展、保障善治。“立善法于天下,則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國,則一國治。”改革開放以來,在黨的領導下,經過各方面努力,我國用30多年時間形成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這是人類法治史上一項了不起的成就。同時,也要看到,時代在進步,實踐在發展,不斷對法律體系建設提出新需求,法律體系必須與時俱進加以完善。
要加強黨對立法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完善黨委領導、人大主導、政府依托、各方參與的立法工作格局。要把改革發展決策同立法決策更好結合起來,既通過深化改革完善法治,又通過更完善的法治保障各領域改革創新,確保國家發展、重大改革于法有據。要統籌推進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統籌發展和安全,推動我國法域外適用的法律體系建設,用法治方式有效應對挑戰、防范風險,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要堅持系統觀念,統籌立改廢釋纂,全面完善法律、行政法規、監察法規、地方性法規體系。
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是國家立法機關,要在確保質量的前提下加快立法工作步伐,增強立法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使法律體系更加科學完備、統一權威。要加強重點領域、新興領域、涉外領域立法,注重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立法,健全國家治理急需、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備的法律制度。要在條件成熟的立法領域繼續開展法典編纂工作。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法非從天下,非從地出,發于人間,合乎人心而已。”要抓住提高立法質量這個關鍵,發揮好人大及其常委會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堅持尊重和體現客觀規律,堅持為了人民、依靠人民,堅持嚴格依照法定權限和法定程序,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要豐富立法形式,增強立法的針對性、適用性、可操作性。要嚴格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制定行政法規、監察法規、部門規章,保證法規、規章的質量。有立法權的地方人大要嚴格遵循立法權限,圍繞貫徹落實黨中央大政方針和決策部署,做好地方立法工作,著力解決實際問題。
第三,用好憲法賦予人大的監督權,實行正確監督、有效監督、依法監督。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原則和制度設計的基本要求,就是任何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權力都要受到監督和制約。要更好發揮人大監督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中的重要作用,讓人民監督權力,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用制度的籠子管住權力,用法治的韁繩駕馭權力。
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要把憲法法律賦予的監督權用起來,實行正確監督、有效監督、依法監督,維護國家法治統一、尊嚴、權威,確保法律法規得到有效實施,確保行政權、監察權、審判權、檢察權依法正確行使。
在我國政治體制中,人大對于“一府一委兩院”具有監督作用,推動各國家機關形成工作合力。要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突出重點,聚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聚焦人民群眾所思所盼所愿,推動解決制約經濟社會發展的突出矛盾和問題。人大要統籌運用法定監督方式,加強對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的監督,確保各國家機關都在憲法法律范圍內履行職責、開展工作。要完善人大監督制度,健全人大對執法司法工作監督的機制和方式。各級“一府一委兩院”要嚴格執行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法律法規和作出的決議決定,依法報告工作,自覺接受人大監督。
第四,充分發揮人大代表作用,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應。“為政之要,以順民心為本。”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之所以具有強大生命力和顯著優越性,關鍵在于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一切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必須牢固樹立人民公仆意識,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聯系,傾聽人民意見和建議,接受人民監督,努力為人民服務。要豐富人大代表聯系人民群眾的內容和形式,拓寬聯系渠道,積極回應社會關切,更好接地氣、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各級人大常委會要加強代表工作能力建設,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職,使發揮各級人大代表作用成為人民當家作主的重要體現。
人大代表肩負人民賦予的光榮職責,要忠實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依法參加行使國家權力。要站穩政治立場,履行政治責任,加強思想、作風建設,模范遵守憲法法律,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要充分發揮來自人民、扎根人民的特點優勢,密切同人民群眾的聯系,當好黨和國家聯系人民群眾的橋梁,最大限度調動積極因素、化解消極因素,展現新時代人大代表的風采。
第五,強化政治機關意識,加強人大自身建設。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要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全面加強自身建設,成為自覺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政治機關、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國家權力機關、全面擔負憲法法律賦予的各項職責的工作機關、始終同人民群眾保持密切聯系的代表機關。要優化人大常委會、專門委員會組成人員結構,打造政治堅定、服務人民、尊崇法治、發揚民主、勤勉盡責的人大工作隊伍。要加強紀律作風建設,既嚴格履行法定職責,遵守法定程序,又堅決防止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提高人大工作實效。
2018年3月8日,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參加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山東代表團的審議。在“三八”國際勞動婦女節到來之際,習近平代表黨中央,向參加全國兩會的女代表、女委員、女工作人員,向全國各族各界婦女同胞,致以節日的祝賀和誠摯的祝福。這是習近平同女代表親切交談。 新華社記者 姚大偉/攝
第六,加強黨對人大工作的全面領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黨領導國家政權機關的重要制度載體,也是黨在國家政權中充分發揚民主、貫徹群眾路線的重要實現形式。各級黨委要把人大工作擺在重要位置,完善黨領導人大工作的制度,定期聽取人大常委會黨組工作匯報,研究解決人大工作中的重大問題。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行使職權、開展工作,指導和督促“一府一委兩院”自覺接受人大監督。要加強人大常委會領導班子和人大工作隊伍建設,推動人大干部同黨政部門、司法部門干部之間的合理交流。黨的各級組織、宣傳等部門要加強同人大有關方面的協調配合,形成做好新時代人大工作的強大合力。各級人大常委會黨組要認真執行黨的領導各項制度,落實好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
民主是全人類的共同價值,是中國共產黨和中國人民始終不渝堅持的重要理念。如何把民主價值和理念轉化為科學有效的制度安排,轉化為具體現實的民主實踐,需要注重歷史和現實、理論和實踐、形式和內容有機統一,找到正確的體制機制和方式方法。
我說過,評價一個國家政治制度是不是民主的、有效的,主要看國家領導層能否依法有序更替,全體人民能否依法管理國家事務和社會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人民群眾能否暢通表達利益要求,社會各方面能否有效參與國家政治生活,國家決策能否實現科學化、民主化,各方面人才能否通過公平競爭進入國家領導和管理體系,執政黨能否依照憲法法律規定實現對國家事務的領導,權力運用能否得到有效制約和監督。
民主不是裝飾品,不是用來做擺設的,而是要用來解決人民需要解決的問題的。一個國家民主不民主,關鍵在于是不是真正做到了人民當家作主,要看人民有沒有投票權,更要看人民有沒有廣泛參與權;要看人民在選舉過程中得到了什么口頭許諾,更要看選舉后這些承諾實現了多少;要看制度和法律規定了什么樣的政治程序和政治規則,更要看這些制度和法律是不是真正得到了執行;要看權力運行規則和程序是否民主,更要看權力是否真正受到人民監督和制約。如果人民只有在投票時被喚醒、投票后就進入休眠期,只有競選時聆聽天花亂墜的口號、競選后就毫無發言權,只有拉票時受寵、選舉后就被冷落,這樣的民主不是真正的民主。
總之,民主是各國人民的權利,而不是少數國家的專利。一個國家是不是民主,應該由這個國家的人民來評判,而不應該由外部少數人指手畫腳來評判。國際社會哪個國家是不是民主的,應該由國際社會共同來評判,而不應該由自以為是的少數國家來評判。實現民主有多種方式,不可能千篇一律。用單一的標尺衡量世界豐富多彩的政治制度,用單調的眼光審視人類五彩繽紛的政治文明,本身就是不民主的。
中國共產黨始終高舉人民民主的旗幟,始終堅持以下基本觀點:一是人民民主是社會主義的生命,沒有民主就沒有社會主義,就沒有社會主義的現代化,就沒有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二是人民當家作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和核心,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就是要體現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權益、激發人民創造活力,用制度體系保證人民當家作主。三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是符合中國國情、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正確道路,是近代以來中國人民長期奮斗歷史邏輯、理論邏輯、實踐邏輯的必然結果,是堅持黨的本質屬性、踐行黨的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四是人民通過選舉、投票行使權利和人民內部各方面在重大決策之前進行充分協商,盡可能就共同性問題取得一致意見,是中國社會主義民主的兩種重要形式,共同構成了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制度特點和優勢。五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關鍵是要把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特點和優勢充分發揮出來,不斷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為黨和國家興旺發達、長治久安提供更加完善的制度保障。鄧小平同志說:“資本主義社會講的民主是資產階級的民主,實際上是壟斷資本的民主,無非是多黨競選、三權鼎立、兩院制。我們的制度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共產黨領導下的人民民主制度,不能搞西方那一套。社會主義國家有個最大的優越性,就是干一件事情,一下決心,一做出決議,就立即執行,不受牽扯。”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深化對民主政治發展規律的認識,提出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我國全過程人民民主不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參與實踐。我國實行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國體,實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政體,實行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基層群眾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鞏固和發展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形成了全面、廣泛、有機銜接的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構建了多樣、暢通、有序的民主渠道。全體人民依法實行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依法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我國全過程人民民主實現了過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實質民主、直接民主和間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國家意志相統一,是全鏈條、全方位、全覆蓋的民主,是最廣泛、最真實、最管用的社會主義民主。我們要繼續推進全過程人民民主建設,把人民當家作主具體地、現實地體現到黨治國理政的政策措施上來,具體地、現實地體現到黨和國家機關各個方面各個層級工作上來,具體地、現實地體現到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向往的工作上來。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實現我國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載體。要在黨的領導下,不斷擴大人民有序政治參與,加強人權法治保障,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權利和自由。要保證人民依法行使選舉權利,民主選舉產生人大代表,保證人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落實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環節全過程,確保黨和國家在決策、執行、監督落實各個環節都能聽到來自人民的聲音。要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達平臺和載體,健全吸納民意、匯集民智的工作機制,推進人大協商、立法協商,把各方面社情民意統一于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之中。要加強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對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研究宣傳工作,講清楚我國政治制度的特點和優勢,講好中國民主故事。
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全黨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全黨全國各族人民要堅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自信,不斷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不斷鞏固和發展生動活潑、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為人類政治文明進步作出充滿中國智慧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