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發表70周年。6月28日,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發表70周年紀念大會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隆重舉行,習近平主席出席并發表了題為《弘揚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攜手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重要講話。
“70年前,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正式發表,成為國際關系史上的偉大創舉,具有劃時代的重大意義。”習近平主席高度評價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深遠意義,鄭重提出新形勢下弘揚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攜手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主張倡議,發出了同世界各國共創美好未來的時代強音。
鑒往而知來。端起歷史的望遠鏡,回望和平共處五項原則誕生的時代,可以更好理解五項原則的精神內涵和時代價值,從中汲取歷史智慧、走好前行的路。
一
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創立是時代的呼喚、歷史的選擇。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后,民族獨立和解放運動風起云涌,世界殖民體系土崩瓦解。同時,冷戰陰云籠罩世界,“強權即公理”甚囂塵上。剛剛獲得獨立的新生國家渴望維護國家主權、發展民族經濟。
“凡愿遵守平等、互利及尊重領土主權等原則的任何外國政府,本政府均愿與之建立外交關系。”毛澤東主席在開國大典上的莊嚴宣告,向世界表達了新生的人民共和國堅持獨立自主、積極謀求與世界各國和平共處的真誠愿望。
為發展同新興民族獨立國家尤其是鄰近的民族獨立國家的關系,1953年12月,我國政府同印度就解決兩國歷史遺留問題在北京談判。周恩來總理在會見印度代表團時第一次提出,應根據互相尊重領土主權、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惠、和平共處的原則來解決兩國之間的問題。上述原則后來被概括為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其表述幾經斟酌,最后確定為: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
和平共處五項原則雖然首先是為處理我國同亞洲民族獨立國家的關系而提出的,但它很快就上升為我國處理一般國際關系的準則。
1954年6月,周恩來總理應邀訪問印度和緬甸,期間多次對和平共處五項原則進行深入闡述,強調世界上的國家,不分大小強弱,不論社會制度如何,只要以五項原則來處理相互間的關系,是可以和平相處的。6月28日、29日,中印、中緬分別發表聯合聲明,一致同意以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作為指導相互關系的基本原則,并共同倡導將五項原則確立為指導國家間關系的基本準則。
正義的呼聲,總能激起最廣泛的共鳴。“如果這些原則不僅適用于各國之間,而且適用于一般國際關系之中,它們將形成和平和安全的堅固基礎”,“如果這些原則能為一切國家所遵守,則社會制度不同的國家的和平共處就有了保證”……和平共處五項原則迅即引起全球關注,獲得國際社會特別是亞非拉國家廣泛支持和贊同。
二
和平共處五項原則誕生于亞洲,迅速走向世界。
和平共處五項原則,順應了亞洲各國對和平與獨立的期盼,也為日內瓦會議成功解決印度支那問題提供了思路、創造了條件。在中國的積極推動下,日內瓦會議最終達成恢復印度支那和平的協議,法國從越南、老撾、柬埔寨撤軍,并確認三國的民族獨立地位。印度支那的停戰再一次證明了和平的力量是阻擋不住的,正如周恩來總理指出的,“世界上贊成不同社會制度的國家和平共處的人已經越來越多”。
日內瓦會議后,毛澤東主席在會見來訪的外國客人時,多次談到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我們認為,五項原則是一個長期方針,不是為了臨時應付”,“五項原則也適合亞洲、非洲絕大多數國家的情況”。在毛主席看來,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應推廣到所有國家的關系中去,不同的制度是可以和平共處的,“只需要一個條件,就是雙方愿意共處”。
在1955年4月舉行的萬隆會議上,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再一次得到發揚光大。
“今天的亞洲和非洲已經不是昨天的亞洲和非洲。亞非兩洲的許多國家,經過長期的努力,已經把他們的命運掌握在自己手中。我們的會議反映了這一深刻的歷史變化。”周恩來總理如此闡釋萬隆會議的重大歷史意義,鮮明提出“求同存異”的方針,深刻闡明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完全可以成為在我們中間建立友好合作和親善睦鄰關系的基礎”。
深受殖民主義和霸權主義之苦的亞非國家,更懂得獨立自主的珍貴,也更明白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意義。與會代表最終達成一致見解,形成了和平相處、友好合作的十項原則,不僅事實上包含了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全部內容,而且是對五項原則的引申和發展。
此后,20世紀60年代興起的不結盟運動將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作為指導原則。1970年第二十五屆聯合國大會通過的《國際法原則宣言》、1974年第六屆特別聯大通過的《建立新的國際經濟秩序宣言》,都明確采納五項原則。五項原則日益深入人心,被相繼載入一系列重要國際文件,得到國際社會廣泛認同,成為開放包容、普遍適用的國際關系基本準則和國際法基本原則。
三
70年來,和平共處五項原則跨越時空、超越隔閡,經久愈韌、歷久彌新,為人類進步事業作出了不可磨滅的歷史貢獻。
歷史的接力一棒接著一棒向前奔跑,人類進步事業在對時代之問的回答中一程接著一程向前邁進。當人類再次走到關鍵十字路口,面對“建設一個什么樣的世界、如何建設這個世界”的重大課題,習近平主席高瞻遠矚地提出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重大理念,為世界走向和平、安全、繁榮、進步的光明前景指明了正確方向。
“今天,我們在這里隆重集會,紀念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發表70周年,就是要在新形勢下弘揚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攜手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為人類文明進步提供強勁動力。”習近平主席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發表70周年紀念大會上的重要講話,對于我們汲取歷史智慧、匯聚解決當今世界難題挑戰的共識合力,具有十分重要而深遠的意義。
——全面總結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四大歷史貢獻”。習近平主席指出,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為國際關系和國際法治樹立了歷史標桿,為不同社會制度國家建立和發展關系提供了正確指導,為發展中國家團結合作、聯合自強匯聚了強大合力,為國際秩序改革和完善貢獻了歷史智慧。
——深刻闡釋從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到人類命運共同體“三個新”的弘揚升華。習近平主席指出,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與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一脈相承,是新形勢下對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最好的傳承、弘揚、升華。這一理念立足于國與國命運交織、休戚與共的客觀現實,樹立了平等和共生的新典范;順應和平、發展、合作、共贏的時代潮流,開辟了和平和進步的新境界;著眼世界多極化和經濟全球化的歷史大勢,豐富了發展和安全的新實踐。
——鄭重提出共創人類社會美好未來的“六大主張”。新形勢下如何更好弘揚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攜手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習近平主席強調要堅持主權平等的原則、夯實相互尊重的基礎、實現和平安全的愿景、匯聚共筑繁榮的動力、秉持公道正義的理念、展現開放包容的胸襟。
——積極倡導“全球南方”共同做“四大力量”。中國與“全球南方”血脈相連、同聲相應。習近平主席從世界整體發展的高度,倡導“全球南方”以更加開放包容的姿態攜手共進,共同做維護和平的穩定力量、開放發展的中堅力量、全球治理的建設力量、文明互鑒的促進力量,走在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前列。
——莊嚴宣示中國“三個不會改變”。中國始終是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堅定倡導者、忠實實踐者。新征程上的中國如何與世界相處?習近平主席強調,中國走和平發展道路的決心不會改變,中國同各國友好合作的決心不會改變,中國促進世界共同發展的決心不會改變。
踐行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沒有完成時,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正在進行中。世界各國應一道弘揚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精神內涵,擔當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時代使命,為開創人類更加美好的未來不懈努力。
(策劃:曠思思 審核:李艷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