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全面依法治國,在法治軌道上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統一,重大改革于法有據、及時把改革成果上升為法律制度。
——《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
2023年9月8日,學前教育法(草案)立法意見征詢會在上海市長寧區虹橋街道基層立法聯系點舉行。上海市長寧區虹橋街道基層立法聯系點供圖
法治是國家治理最科學最有效的方式,在協調利益關系、化解社會矛盾、規范社會行為、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確保國家長治久安等方面,發揮著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改革是一個通過革故鼎新增活力、添動力、聚合力的過程,需要依靠法治凝聚改革共識、排除改革阻力、鞏固改革成果、有序推進改革。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把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納入“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在法治下推進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堅持法治和改革同向發力、同步推進、相互促進,注重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破解改革難題,有效發揮法治對改革的引導、推動、規范、保障作用,以全面依法治國的突出成效推動全面深化改革向縱深發展。
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在法治軌道上穩步推進,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據。堅持改革決策和立法決策相統一、相銜接,研究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要考慮法律依據,需要制定新法的,及時提出立法需求和立法建議,推動制定相關法律,特別是要加快推進重點領域、新興領域、涉外領域立法;實踐條件還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試的,按照法定程序獲得授權;現有法律不適應改革要求的,及時推動相關法律的修改和廢止,防止一些過時的法律條款成為改革的“絆馬索”。要注重運用法治威力鞏固和拓展改革成果,把實踐證明行之有效的經驗和做法及時上升為法律,使之成為必須普遍遵循的行為規范。要深化法治領域改革,協同推進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各環節改革,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機制,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提高全體社會成員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法治素養,把法治信仰、法治權威、法治效用貫穿和體現到改革的全部實踐中。
詳見:田培炎文章《遵循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六個堅持”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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