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把“聚焦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列為“七個聚焦”之一,作為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戰略重點;把“健全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體系”,納入對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的各領域各方面系統部署之中,進一步凸顯了堅定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的極端重要性。
早在2014年9月,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成立65周年大會上的講話中就指出了中國民主政治的“全過程”問題,強調“協商民主深深嵌入了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全過程”。2019年11月2日,總書記在上海市長寧區虹橋街道古北市民中心考察時的講話中更加明確地指出:“我們走的是一條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人民民主是一種全過程的民主,所有的重大立法決策都是依照程序、經過民主醞釀,通過科學決策、民主決策產生的。”人民民主之所以是全過程民主,是因為黨和國家所有的重大決策包括立法決策都是依照程序、經過民主醞釀,通過科學決策、民主決策這樣的全過程產生的,這樣的產生過程就具有全過程的意涵。
基層民主是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體現。圖為2024年1月17日,在甘肅省臨夏州積石山縣石塬鎮宋家溝村災后重建協商會上,鄉鎮干部、村干部與村民共同商議災后重建相關事宜。?新華社記者 馬希平/攝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的文件起草,就是一次全過程人民民主的生動實踐。2023年11月27日,黨中央發出通知,就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議題征求各地區各部門各方面和部分干部群眾意見。2024年5月7日,決定稿下發黨內一定范圍征求意見,征求黨內老同志意見,專門聽取各民主黨派中央、全國工商聯負責人和無黨派人士代表意見,聽取相關企業和專家學者意見。文件起草組認真研究這些意見和建議,能吸收盡量吸收,作出221處修改。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的:“這次全會文件起草,把發揚民主、集思廣益貫穿全過程。”“各地區各部門各方面就文件主題、框架、重要舉措等提出許多有價值的建議,為決定稿起草提供了重要參考。”
為什么強調“全過程”?習近平總書記說過的一段話,有助于我們深入理解其中的道理。總書記說,“如果人民只有在投票時被喚醒、投票后就進入休眠期,只有競選時聆聽天花亂墜的口號、競選后就毫無發言權,只有拉票時受寵、選舉后就被冷落,這樣的民主不是真正的民主”。這就是說,如果人民只有選舉權,選舉后就沒有其他任何參與權,這樣的民主是一種殘缺不全的民主。
我國全過程人民民主實現了過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實質民主、直接民主和間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國家意志相統一,是全鏈條、全方位、全覆蓋的民主,是最廣泛、最真實、最管用的社會主義民主。全過程人民民主是貫通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各個環節的全鏈條民主,是貫通國家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各層面各維度的全方位民主,是貫通國家各項事業各項工作的全覆蓋民主。把所有這些“全”疊加和整合在一起,就是新時代我們黨領導人民推進社會主義政治建設重大理論和實踐成果集大成的全過程人民民主。
更多內容詳見: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原副主任施芝鴻文章《堅定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
(策劃:梁佩韻 審核:李艷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