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發展的重要保障,法治建設既可以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又能及時防止市場的無序、失靈,有助于推動經濟實現質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長。
20世紀60年代以來,全球100多個中等收入經濟體中只有十幾個成功進入高收入經濟體行列。那些取得成功的國家和地區,在經歷高速增長階段后實現了經濟發展從量的增長轉向質的提高的轉變。一些國家雖然曾經一度實現經濟高速增長,卻在一定經濟發展階段徘徊不前,沒有順利邁進現代化門檻。這些國家之所以掉入這樣或那樣的“陷阱”,很大程度上與法治不彰有關。經驗和教訓使我們深刻認識到,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必須秉持法律這個準繩、用好法治這個方式,不斷優化營商環境、增強市場活力、維護市場秩序、促進生產力發展。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的經濟發展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社會生產力和綜合國力不斷增強,中國在不到四十年的時間里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2023年,我國國內生產總值超過126萬億元,增速居世界主要經濟體前列。回顧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的歷程,從“市場經濟本質上是法治經濟”到“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主流的政治經濟學越來越強調法治的重要作用。實踐充分證明,通過法治方式優化營商環境,保障經營主體的權利,進而促使資源有效配置,不斷釋放經濟增長的活力和潛力,是中國經濟實現持續增長的關鍵因素。
新時代,我國高度重視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加快推進涉外立法工作、協調推進國內治理和國際治理,使得國內大循環和國內國際雙循環不斷暢通,國內市場和國際市場更好聯通,國內國際兩個市場、兩種資源得到更充分利用。可以說,運用法治方式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成效顯著,中國經濟不斷釋放出新的制度紅利。
營商環境法律制度建設取得新成效。為護航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中央和地方圍繞營商環境優化出臺一系列法律法規和制度規范,制度供給節奏更快、質量更高,不斷筑牢營商環境優化的制度基礎。市場經濟基礎制度不斷完善,在產權保護、市場準入、公平競爭、社會信用等領域強化制度建設和監管,加強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通過完善商事法律制度體系,一大批優秀經驗做法得以固化,確保營商環境優化,增強市場監管制度和政策的穩定性、可預期性。《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的頒布實施進一步加快了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進程。一系列法規條例的實施是以法治方式統籌推進現代化基礎設施體系和高標準市場體系建設的寫照,這些舉措推動了構建高效規范、公平競爭、充分開放的全國統一大市場和以多證合一、證照分離等為代表的商事制度改革,提升企業辦事創業的便利度,切實減輕了經營主體負擔、降低了交易成本,使企業輕裝前進、無后顧之憂。
平等是法治的內在價值,也是市場機制高效運行的重要基礎。只有建立更完善的法律保障制度,依法平等保護各種所有制經濟組織和公民的基本經濟權利,才能增強社會信心,增強各類經濟主體活力,建設更高水平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優化營商環境,就要依法平等保護各類經營主體產權和合法權益,堅持內外資企業一視同仁、平等對待。黨中央要求,健全以公平為核心原則的產權保護制度,加強對各種所有制經濟組織和自然人財產權的保護,清理有違公平的法律法規條款。我們堅持把平等保護貫徹到立法、執法、司法、守法等各個環節,從制度和法律上把對國企民企平等對待的要求落在實處,高標準落實好外資企業國民待遇,讓國企敢干、民企敢闖、外企敢投。國資國企改革不斷深化,民營企業發展環境得到優化,制約民營企業公平參與市場競爭的制度障礙不斷減少,民營企業產權和企業家權益依法得到維護,有效營造各種所有制企業依法平等使用資源要素、公開公平公正參與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的營商環境。
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要依法規范政府公權力,有效保護產權。產權制度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石,保護產權就是保護生產力。通過法治方式保障經濟權利,用法治來確定政府和市場的邊界,并調整各類市場主體的利益關系,已成為社會各界的普遍共識。為加快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有效保護各種所有制經濟組織和公民財產權,中央和地方出臺了多項政策措施,不斷增強各類經濟主體創業創新動力,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保持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和國家長治久安。只有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讓權力在法治軌道上運行,才能理順政府和市場的關系。為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各級政府加快轉變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制定“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厘清政府權力邊界,各類審批、登記、備案時限大大壓縮。與此配套,行政執法體制改革不斷深化,事中事后監管得到加強,執法過程更加嚴格規范,市場監管體制得以理順,廣大人民群眾切身體會到“放管服”改革帶來的便利和實惠。
當前,我國經濟持續向好,物質基礎好,人力資源豐富,市場空間廣闊,發展韌性強大,社會大局穩定,具有多方面優勢和條件。同時,我國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仍然突出,高質量發展要求下的創新能力還有待提高,構建高質量法治化營商環境方面還存在短板弱項。展望未來,中國14億多人口整體邁入現代化,這能提供充足的人力資源和超大規模市場,也帶來一系列難題和挑戰。必須堅持以法治方式不斷優化營商環境、完善法治體系,立足中國實際來尋求提升法治化營商環境的中國模式和中國方案,為以中國式現代化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提供更加堅實的經濟基礎。
(作者:翟國強,系中國社會科學院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