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從國家發展和安全的戰略高度,找到順應能源大勢之道,提出能源安全新戰略,推動能源消費革命、能源供給革命、能源技術革命、能源體制革命,全方位加強國際合作,我國新型能源體系加快構建,能源保障基礎不斷夯實,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撐,為世界能源安全和能源發展轉型貢獻了中國智慧和中國力量。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提出,要“推進水、能源、交通等領域價格改革”“深化能源管理體制改革”“加快規劃建設新型能源體系”等,為進一步全面深化能源體制機制改革指明了方向。
能源體制機制改革取得了積極進展
2013年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做出全面深化改革部署,提出“建設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推進水、石油、天然氣、電力、交通、電信等領域價格改革”等具體要求。2014年,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六次會議上提出“四個革命、一個合作”的能源安全新戰略,即面對能源供需格局新變化、國際能源發展新趨勢,保障國家能源安全,必須推動能源消費革命、能源供給革命、能源技術革命、能源體制革命,加強全方位國際合作,同時明確“堅定不移推進改革,還原能源商品屬性,構建有效競爭的市場結構和市場體系,形成主要由市場決定能源價格的機制,轉變政府對能源的監管方式,建立健全能源法治體系”等能源體制革命工作要求。十年來,能源體制革命不斷向前推進,改革政策與時俱進,改革成效不斷顯現。
從能源市場機制建設看,“煤、油、氣、電”各領域逐步完成自身市場體系的“立柱架梁”,依靠市場機制配置能源資源的局面初步形成。煤炭市場化改革穩步推進,煤炭市場化體制機制不斷健全;油氣市場逐步形成“X+1+X”體系;電力統一大市場體系建設取得積極成效,電力市場交易規??焖贁U大。
從價格改革看,“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的價格機制改革有序推進,競爭性環節價格逐步放開,自然壟斷環節價格定價更加科學。
從轉變能源管理方式看,“放管服”改革不斷深化,能源管理體系與時俱進發展完善。能源相關主管部門積極下放行政審批事項并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規劃、政策、規則、監管“四位一體”的能源管理機制更加科學完善。
從能源法治體系建設看,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建設穩步推進,依法治理效能進一步提升,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渠道更加暢通,能源法治體系不斷完善。
能源體制機制改革面臨的新形勢和新要求
能源體制機制改革面臨新形勢。從國際看,世界百年變局加速演進,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深入發展,世界進入新的動蕩變革期,傳統安全威脅與非傳統安全威脅相互交織,能源安全形勢更加復雜,保安全壓力長期存在。與此同時,全球范圍內以綠色低碳為特征的能源技術創新與產業發展進入活躍期。以新能源、新材料、新型儲能、人工智能與數字化等技術為支撐,能源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蓬勃涌現,能源“產銷者”規模日益龐大、分布式與集中式并舉、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等有望加速發展。從國內看,我國要到2035年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人均國內生產總值要達到中等發達國家水平、碳排放達峰后要穩中有降,美麗中國目標基本實現等,需要更強大、更清潔低碳的能源生產力提供支撐,這對能源生產能力、利用效率、生產布局都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通過進一步全面深化能源體制機制改革來實現。
《決定》為進一步全面深化能源體制機制改革指明了方向。一方面,進一步明確了能源市場體制機制的改革要求?!稕Q定》第二部分“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第5條“堅持和落實‘兩個毫不動搖’”中,提出“推進能源、鐵路、電信、水利、公用事業等行業自然壟斷環節獨立運營和競爭性環節市場化改革,健全監管體制機制”,在第6條“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中,提出“推進水、能源、交通等領域價格改革,優化居民階梯水價、電價、氣價制度,完善成品油定價機制”“深化能源管理體制改革,建設全國統一電力市場,優化油氣管網運行調度機制”等。另一方面,針對“雙碳”目標,《決定》第十二部分“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提出“健全綠色低碳發展機制”,明確提出“健全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機制”“加快規劃建設新型能源體系,完善新能源消納和調控政策措施”“建立能耗雙控向碳排放雙控全面轉型新機制”“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等。
把握進一步全面深化能源體制機制改革的重點
新時代新征程,需要聚焦能源領域全局性、戰略性問題,繼續深化價格改革,形成以綠色低碳為導向、更加經濟有效的能源市場體系。進一步全面深化能源體制機制改革,需要堅持系統思維、統籌部署,做好以下重點工作。
健全完善能源市場體系和價格機制,更好發揮市場機制在節能降碳方面的作用。重點解決電力市場體系不完整、交易規則不統一、跨省跨區交易存在市場壁壘等問題,促進電力資源在更大范圍共享互濟和優化配置。加快建設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完善電力中長期、現貨、輔助服務交易一體化設計、聯合運營機制。適應新能源大規模消納需求,進一步完善電力輔助服務市場基本規則和綠證綠電交易機制,促進綠色電力消費。明確各類新能源項目參與市場的時間表、路線圖,推動新能源發電穩妥有序進入市場。繼續優化能源行業自然壟斷環節定價,包括輸配電價、油氣管網定價等,突出其公共品屬性。深化競爭性環節市場化改革,如天然氣門站價格市場化改革、成品油定價機制完善等。
進一步提高能源管理和服務水平,協同推進規劃、監管、服務等工作。加強規劃引導,適應新型能源體系建設新要求,完善能源戰略規劃體系。完善市場監管,針對能源領域安全生產、價格運行、反壟斷等突出問題開展專項監管,構建有利于多能協同互濟的新型能源監管方式和協同監管機制。提升公共服務,在統計計量、監測預警、安全保障、普遍服務等方面著力,進一步優化能源領域營商環境,增強各類經營主體創新活力。
進一步加強能源各領域之間以及與相關領域之間的改革協同。協同推進“煤、油、氣、電”等能源品種的市場體系建設,深化價格機制改革,進一步理順價格傳導、互補互濟、跨區調運等方面存在的現實障礙。同時,進一步全面深化能源體制機制改革要加強與財稅、金融等領域改革的協同。
(作者:李繼峰、郭焦鋒,均系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