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承載燦爛文明,傳承歷史文化,維系民族精神,是老祖宗留給我們的寶貴遺產,是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深厚滋養。保護文物功在當代、利在千秋?!?/p>
“要保護好前人留下的文化遺產,包括文物古跡,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歷史街區、歷史建筑、工業遺產,以及非物質文化遺產,不能搞‘拆真古跡、建假古董’那樣的蠢事。”
在《求是》雜志新近刊發的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文章《加強文化遺產保護傳承 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中,總書記站在中華民族永續發展、中華文明永續傳承的戰略高度,深刻闡述文化遺產保護的重要性,鮮明強調“要把歷史文化遺產保護放在第一位”。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文化遺產保護,對此念茲在茲、關懷備至。登上西安城墻,要求保護傳承好這個“世界級的寶貝”;來到山西平遙古城,提出“要敬畏歷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態,全面保護好歷史文化遺產”;重訪福州三坊七巷,要求“對待古建筑、老宅子、老街區要有珍愛之心、尊崇之心”;考察中國國家版本館中央總館,囑托“留下來的這些瑰寶一定要千方百計呵護好、珍惜好,把我們這個世界上唯一沒有中斷的文明繼續傳承下去”……切切叮嚀、殷殷期望,傳遞出護文明之火種、傳永續之文脈的崇高使命感。
截至目前,我國共有世界文化遺產、世界文化與自然雙重遺產總計43項,世界非物質文化遺產43項,76.7萬處不可移動文物、1.08億件(套)國有可移動文物,它們星散在錦繡大地上、綿延于歲月長河中。這些老祖宗留給我們的豐厚“家底”,該怎樣守護好管理好?這篇重要文章收錄了習近平總書記在不同場合、從不同角度提出的明確要求:
——“建立健全歷史文化遺產資源資產管理制度,建設國家文物資源大數據庫,加強相關領域文物資源普查、名錄公布的統籌指導,強化技術支撐,引導社會參與?!?/p>
——“健全不可移動文物保護機制,把文物保護管理納入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和實施?!?/p>
——“制定‘先考古、后出讓’的制度設計和配套政策,對可能存在歷史文化遺存的土地,在依法完成考古調查、勘探、發掘前不得使用?!?/p>
——“深刻汲取國內外重大文物災害事故教訓,督察落實主體責任,強化隱患整治,增強歷史文化遺產防護能力?!?/p>
——“加強執法督察,規范舉報流程,嚴厲打擊文物犯罪?!?/p>
——“通過文物發掘、研究保護工作,更好地傳承優秀傳統文化?!?/p>
——“既要保護古代建筑,也要保護近代建筑;既要保護單體建筑,也要保護街巷街區、城鎮格局;既要保護精品建筑,也要保護具有濃厚鄉土氣息的民居及地方特色的民俗。”
紅色資源是我們黨艱辛而輝煌奮斗歷程的見證,是最寶貴的精神財富。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紅色資源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珍貴資源,保護是首要任務”,“加強革命文物保護利用,弘揚革命文化,傳承紅色基因,是全黨全社會的共同責任”;要求“本著對歷史負責、對人民負責的態度,深入開展紅色資源專項調查,加強紅色遺址、革命文物保護工作,統籌好搶救性保護和預防性保護、本體保護和周邊保護、單點保護和集群保護等”,“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革命文物保護利用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大工作力度,切實把革命文物保護好、管理好、運用好”。
新時代以來,保護文化遺產、守護歷史文脈在全黨全社會形成廣泛共識,“堅持保護第一”、“保護文物也是政績”等理念日益深入人心。數以萬計的館藏珍貴文物、重要出土文物得到搶救修復,一系列重大文物保護工程有序推進,革命文物階段性保護利用工程圓滿收官。加強文物保護利用改革、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實施革命文物保護利用工程等方面的重要文件先后印發實施,我國文化遺產保護制度更加健全、保護法律更加完善、保護行動更加有力。
(編輯:尹霞 孫洋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