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明斯克8月22日電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白俄羅斯共和國政府聯合公報
2024年8月22日至23日,應白俄羅斯共和國總理羅曼·亞歷山德羅維奇·戈洛夫琴科邀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李強對白俄羅斯共和國進行正式訪問。
訪問期間,李強總理分別同盧卡申科總統、戈洛夫琴科總理舉行會見、會談。雙方在誠摯友好氣氛中就雙邊關系、各領域合作及共同關心的國際和地區問題深入交換意見,達成廣泛共識。
一、雙方高度評價中白全天候全面戰略伙伴關系及兩國各領域合作成果,一致認為在兩國元首戰略引領下,中白關系高水平運行,務實合作穩步推進,國際協作富有成效。雙方重申,將以兩國元首共識為根本遵循,密切高層交往,擴大互利合作,實現共同發展與繁榮。
雙方決定,到2030年,兩國政府的中期核心任務是分享借鑒中國現代化建設的經驗和成果,協作發展新質生產力。白方在中方支持下推進科技創新,拓展新的工業領域并推進現有產業現代化,遵循生態優先和綠色發展理念,適應世界生產關系新趨勢。
二、雙方將繼續在涉及彼此核心利益問題上相互支持,堅決反對外部勢力以任何借口干涉別國內政,堅決反對在民主和人權問題上搞雙重標準。
白方重申堅定奉行一個中國原則,承認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臺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堅決反對任何形式的“臺灣獨立”,堅定支持中國政府實現國家統一。白方支持中方在涉疆、涉藏等核心利益問題上的立場,支持中方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的努力。
中方支持白俄羅斯走本國人民選擇的、符合本國利益的發展道路,支持白方為維護政治穩定和經濟發展所作努力。
中方祝賀全白俄羅斯人民大會作為人民政權的最高機關成功召開首屆大會,相信其有利于白俄羅斯保持穩定、促進社會團結,為白俄羅斯未來發展提供堅實基礎。
雙方譴責使用非法單邊強制措施,認為這些措施不僅違反包括聯合國憲章在內的國際法,還與包括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在內的聯大有關決議相悖。
雙方支持和平解決沖突、開展國家間建設性雙邊對話、在互利和互相尊重基礎上開展國際合作。
雙方歡迎中白立法機構積極合作,并將其作為雙邊關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雙方相信,立法機構之間的密切交往可以激發兩國互利合作的巨大潛力。
三、雙方積極評價并將加強中白政府間合作委員會為統籌規劃、指導協調兩國各領域合作發揮的作用。
雙方致力于在共建“一帶一路”框架內深化全面合作,愿共同落實好第三屆“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成果,落實兩國政府關于加強共建“一帶一路”倡議與白俄羅斯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國家戰略對接的合作規劃,推動中白共建“一帶一路”進入高質量發展新階段。中方歡迎白俄羅斯政府參加后續“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
四、雙方確定2030年前中白重要合作方向如下:
雙方歡迎達成高水平、開創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白俄羅斯共和國政府服務貿易和投資協定》,承諾將推動該協定盡快生效實施,雙方將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為雙邊貿易和投資合作創造更加開放、透明、便利的營商環境。
雙方愿加強產業鏈供應鏈合作。推動外貿產品的標準與合格評定互認,優化進出口流程合格評定手續,避免重復檢驗檢測,不斷提升貿易便利化自由化水平,降低雙方成本。
雙方愿利用好進博會、服貿會等重要展會平臺,挖掘知識密集型服務貿易發展潛力,深化服務貿易和數字貿易合作。
雙方將共同促進中白工業園高質量發展,完善經營條件,確保工業園優先行業高質量發展。
雙方將擴大銀行間信貸金融合作,拓展雙邊金融合作渠道。雙方希增加雙邊貿易、投資、信貸和其他經濟交易中的本幣使用比例,建立有效的本幣結算體系;暢通兩國經濟主體結算渠道;加強銀行業保險業監管合作,鼓勵相互投資,按照市場化原則在兩國金融市場發行債券。雙方將促進兩國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在對方國家設立機構并開展業務,開展長期金融合作,支持就雙方共同關心的重要問題開展經常性對話。
雙方將共同舉辦“2024-2025中白科技創新年”,繼續擴大科技合作,支持科研機構、高等院校、企業之間的務實合作,鼓勵建立聯合實驗室、聯合應用研究中心、合資企業、高科技園區和其他科研機構。
雙方將在上海合作組織等多邊框架內,提升兩國科技創新和協同發展能力,促進雙方科技創新、產業升級、科技人文交流與技術合作,支持共建中國-上合組織技術轉移中心白俄羅斯協同中心。
雙方愿繼續貫徹落實兩國有關部門簽署的《工業聯合發展綜合戰略》,并商定工業合作新項目。
雙方愿深化兩國企業在機械、生物和云計算等領域合作,開展技術交流和聯合生產,實現白俄羅斯傳統產業現代化升級,提高中國和白俄羅斯產品的競爭力。
雙方將在信息和通信技術領域開展互利合作,包括人工智能、通信、軟件、物聯網、開放源代碼、網絡和數據安全、電子游戲、無線電頻率協調、專業教育和行業科學研究工作等領域。為發展兩國數字經濟,雙方將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推動低敏數據跨境流動。
雙方愿發揮農業領域合作的巨大潛力,加強農業領域的投資合作。雙方愿擴大農產品和食品進入中國市場的機會,積極推動白俄羅斯農產品和食品企業在華注冊。雙方歡迎對方優質農產品進入本國市場,鼓勵企業參加兩國舉辦的展會活動。
雙方將按照互利共贏原則加強能源領域務實合作,共同推動構建全球清潔能源合作伙伴關系。
雙方愿加強數字經濟政策協調、傳統產業數字化轉型發展及數字經濟新業態新模式培育等領域合作,共同推進綠色低碳發展。雙方愿加強數字貿易等領域多層次交流互鑒,深化務實合作。
雙方將加強電子商務領域協作,支持兩國企業溝通對接,鼓勵白俄羅斯企業進入中國主要電子商務平臺,促進經驗和技術成果分享,為中小企業提供更多發展機遇。
雙方擬在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方面加強經驗、實踐交流,充分發揮知識產權對促進科技創新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作用。
雙方同意加強中歐班列合作,建立兩國政府間中歐班列合作機制,促進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共同保障中歐班列運輸通道安全,促進集裝箱碼頭引進自動化集裝箱堆場系統合作,提升運輸質效。雙方將深化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和技術合作,加強中歐公路直達運輸方面的合作,共同維護國際物流供應鏈安全暢通。雙方將支持并協助兩國航空運輸公司按照市場原則逐步增加客貨運航線航班。
雙方商定深化海關領域合作,利用雙方主管部門使用的最新技術手段改進海關業務技術。雙方將積極探討開展智慧海關建設交流互鑒,穩步推進“經認證的經營者”(AEO)互認、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對接、確保中歐班列集裝箱安全和快速通關的海關與物流運營商合作等重點合作項目。
雙方支持在白俄羅斯開展新的醫藥醫療產品和設備聯合生產,開設中國醫療設備和藥品生產企業代表處,開展生物技術聯合研究。
雙方同意在互惠互利基礎上深化中醫藥領域雙邊合作,為中白中醫藥高質量合作創造有利條件。雙方將研究在中白工業園建立中國傳統和創新醫學傳播中心的可能性,促進和深化中醫診療經驗和先進技術交流。雙方將推動在白俄羅斯境內認可中國已注冊中藥和中醫執業醫師資格。
雙方將逐步加強教育領域合作,提升白俄羅斯公民在中國和中國公民在白俄羅斯留學規模,推廣漢語、俄語、白俄羅斯語學習,鼓勵教育機構之間的交流,建立聯合教育機構和高素質人才培養項目,開展校際聯合科研。
雙方將充分依托中國-白俄羅斯大學聯盟平臺,開展數字教育合作,推動兩國教育合作提質增效。
雙方將繼續積極落實兩國文化部門簽署的文化合作計劃,定期互辦文化日,組派代表參加對方主辦的國際文化活動;支持旅游業協會、旅游企業參加對方主辦的旅游展會,共同擴大兩國游客往來。
雙方鼓勵兩國體育部門和體育組織加強聯系,支持兩國運動員、教練員和體育管理人員開展友好交流,在國際體育事務中保持溝通協調。雙方堅決反對任何形式的體育政治化,愿共同保護運動員合法權益。
雙方鼓勵在應對新聞傳播技術發展新挑戰、互派傳媒專家及培養新聞人才等方面加強經驗交流。
雙方積極評價兩國互免簽證協定執行情況,愿加強溝通協調,為兩國人員往來提供更多便利。
雙方擬在2023年3月1日簽署的關于深化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與白俄羅斯共和國經貿合作的協議基礎上繼續深化兩國地方經貿合作。雙方將在互利基礎上,鼓勵地方在工業技術、投資、貿易便利化、服務和其他共同感興趣的領域開展合作。
白方指出,鑒于粵港澳大灣區的快速發展,為增加地方合作的形式與機制,白俄羅斯有意深化與粵港澳大灣區的合作。雙方將通過互訪、聯合舉辦活動等形式激發合作潛力,加強聯系。
五、雙方將在防務、司法、執法安全領域加強合作,深化包括軍事人員培訓,聯合打擊網絡犯罪、跨國犯罪以及打擊“東伊運”等“三股勢力”在內的合作,共同保障兩國合作項目及企業人員安全。
六、雙方將共同維護以聯合國為核心的國際體系、以國際法為基礎的國際秩序,反對一切形式的霸權主義和強權政治,共同致力于構建新型國際關系,倡導平等有序的世界多極化,堅持普惠包容的經濟全球化,攜手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
雙方同意共同推動落實全球發展倡議,同各方一道深化重點領域務實合作,為加快落實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凝聚合力;共同踐行全球安全倡議,在國際和地區事務中加強戰略溝通協作,攜手應對各類安全挑戰,促進地區和世界和平安寧。雙方愿就全球文明倡議積極開展合作,促進不同文明交流互鑒,共同進步。
雙方將堅定捍衛第二次世界大戰勝利成果,堅決反對任何歪曲、篡改第二次世界大戰歷史的行徑。雙方將于2025年紀念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和蘇聯偉大衛國戰爭勝利80周年,共同弘揚正確的二戰史觀。
雙方將繼續共同推動落實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目標,聚焦發展籌資、工業化、數字經濟、醫療衛生、減貧、糧食安全、互聯互通、基礎設施建設、氣候變化和綠色發展等領域,積極開展政策對話、經驗分享、能力建設和務實合作。
雙方愿加強在聯合國、上海合作組織、金磚國家等多邊框架內的相互協作。白方支持中國作為上海合作組織輪值主席國開展工作,雙方將協同努力,推動上海合作組織作為權威的、有影響力的多邊機制進一步發展壯大。
七、訪問期間,雙方簽署了涉及共建“一帶一路”、經貿、科技、工業、教育等領域的合作文件。